为您找到与试论英汉互译的不对等性 外语翻译方法相关的共200个结果:
摘要:本文以韩礼德和哈桑的衔接理论为基础,对衔接的主要手段(结构衔接和非结构衔接)作了较详细的理论阐述,并且运用大量的例句作为举例说明,使得学生能够学习、运用这些衔接机制来组织完整连贯的句子。并在此基础上,对大学英语写作中的衔接教学提出一些感想和建议。
关键词:翻译;文化传递;文化差异;不对等性;
翻译是把一种语言文字所表达的意义用另一种语言文字表达出来。但事实上,翻译是一件实践性很强的事情,它绝对不是简单、机械地把一种语言换成另外一种语言的过程。因为在这个过程当中译者会遇到很多想象不到的实际困难。语言是文化的一部分,又是文化的载体,它对文化起着重要的作用。语言翻译不仅是两种语言的互相交换,也是两种文化的传递。文化在翻译中是不可忽视的因素,正如美国著名翻译家尤金• 奈达所说:“要真正出色的做好翻译工作,掌握两种文化比掌握两种语言甚至更为重要,因为词语只有运用在特定的文化中才具有意义。例如在翻译工作中,首先遇到的就是词的问题,而要处理好词的问题,首先要明确什么是词。“不同语言之间词的不对等问题”也是翻译中时时遇到的棘手问题。翻译中,对等只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不对等才是绝对的,完全的对等是不存在的。因此,对等词的选择也就只能是相对对等词的选择。不同文化背景的人进行交际的过程是跨文化交际。不同的民族有着不同的历史背景、风俗习惯、风土人情、文化传统,因此,从事翻译工作的人必须了解掌握本国与异国的民族文化差异,并设法使这些差异在传译过程中消失,同时在译入语中找到准确的词语,使异国文化在译入语中再现。本文就翻译中词的不对等现象进行探讨并提出几点解决方法. 首先是词汇层面的不对等现象。所谓“不对等”,即指译入语没有与译出语中的词语直接相对应的词.这种 “不对等”有程度上的差别: 有时为完全不对等,有时为部分不对等, 因此造成困难的程度也不等.下面就几种词汇层面上的不对等现象进行讨论.
一、与特定文化有关的词的不对等。由于英汉两种语言的文化背景不同, 不同民族的历史地理,文化传统等因素存在差异, 在译出语中存在的代表特定文化的词语在译入语中不存在. 如某些西方宗教信仰, 社会风俗, 甚至某一种食物是一个民族, 地区特有的, 不存在于其他民族和地区. 例如:由于文化差异,一个词的概念在英语中可能与汉语中完全不同。将“speaker” 译为“chairman”则不能反映出“speaker”的真实身份和权力。又如“ 拜年 (pay New Year call)”是中国特有的民俗文化, 特指在中国农历新年时亲戚朋友之间互相拜访, 交流感情.中国人注重社会以及人际之间的交流, 过年时拜年也是几千年来流传的习俗, 而西方人相对独立, 也没有过年时拜年的习惯, 因此没有特定对应的词存在. Pizza 是西方人非常喜欢的一种食品, 有点像中国的馅饼. 在中国的传统观念里是缺少这一概念的, 自然是没有对应的词来翻译, 而翻译成馅饼又明显是不合适的. 再举一个例子,有些时候我们会遇到这种情况,英语中的一个单词我们能够很容易理解其含义,但却没有相应的词与之对应。“savoury”就是个典型的例子。其含义为“西方人在用餐后吃的一点点盐”,我们都知道,食物中含盐是很重要的,但过多又有害,所以西方人在餐后会补充一些,对于这个含义我们很容易理解,但是要表用相应的词来表达这个含义,在我们汉语是不可能的。这也是一种不对等。
二、对事物认识的文化差异。在西方神话传说中,dragon( 龙) 不是中国人心中的吉祥动物,而是表示邪恶的怪物。在中世纪,dragon 是罪恶的象征,圣经故事中恶魔撒旦(Satan) 就被认为是the great dragon。另外,dragon 还有“泼妇’的意思,由此可知,dragon 在英语国家人中所引起的联想与中国人的“龙”完全不同,所以,翻译时就要特别小心。东亚韩国、中国台湾、中国香港和新加坡四个经济较为发达的国家和地区,被西方人称为“亚洲四小龙”,将其翻译成英语Four Asian Dragons 恐怕不太妥当。有人建议翻译成Four Asian Tigers,这不失为一种较好的文化信息的对等,因为tiger( 老虎) 在西方人心中是一种强悍的动物,至少不会让人联想到某种可怕的动物。所以说,将“亚洲四小龙’翻译成Four Asian Tigers 在文化信息方面基本达到了对等。再如,我国著名的“白象”牌电池,翻译成英语White Elephant,语义信息对等虽然不错,但从文化信息对等来看却是糟糕的翻译,因为white elephant 在西方国家中意思是“没有用反而累赘的东西”。由此可知,英语国家的人恐怕不会买牌子为White Elephant的电池,因为消费者不愿买“没有用反而累赘的东西”。那么。“白象”牌电池应该怎样翻译呢? 我们可以考虑用一种西方人心中象征着强大、有力量的动物lion来代替,将“白象”译成Brown Lion。如果买来的电池威力无比,顾客何乐而不为呢?
三、颜色的文化差异。不同文化的人对颜色的认识尽管有相似之处,但他们对各种颜色的感觉有可能不同,甚至截然相反,其原因在于国家所处的地理位置、历史文化背景和风俗习惯不同。
例如,蓝色在英语国家有忧郁的含义,美国有“蓝色星期一”(blue Monday),指心情不好的星期一。blue sky 在英语中意思是“没有价值”,所以,把“蓝天”牌台灯翻译成Blue sky Lamp,意思便是“没有用的台灯”,这样的台灯怎能销得出去呢? 另外,埃及人和比利时人视蓝色为倒霉的颜色。蓝色在中国人心中一般不会引起“忧郁”或“倒霉”的联想。尽管如此,世界知名品牌“蓝鸟”汽车并不是“伤心的鸟”的汽车,否则怎么会用Blue Bird 作为汽车商标呢? blue bird 是产于北美的蓝色鸣鸟,其文化含义是“幸福”,所以,英语国家人驾驶Blue Bird 牌的汽车,心中的文化取向是“幸福”。但是,驾驶Blue Bird 牌汽车的中国人恐怕不知道身在“福”中,而只感到驾驶世界名牌汽车是一种身价的体现和财富的象征。再如英语国家视“红色”为残暴、不吉利,红色意味着流血。在中国红色预示着喜庆,中国人结婚习惯穿红色衣服。经商时,商人希望“开门红”。经营赚钱了,大家都来分“红利”。某员工工作出色,老板发给他“红包”。美国人一般不喜欢紫色;法国入不喜欢墨绿色却偏爱蓝色。在马来西亚,绿色被认为与疾病有关。巴西人忌讳棕黄色。西方人视白色为纯洁、美好的象征,在中国白色有不吉祥的文化含义。在西方文化中,人们可能将绿色和“缺少经验”联系起来,而在中国绿色代表春天,象征新生和希望。
四、数字的文化差异。众所周知,在西方,“十三”被认为是不吉利的数字,所以,在西方国家,人们通常避免使用“十三”这个数字。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数字“十三”没有这种文化含义,但随着西方文化的影响,近来这种蕴涵也被国人所接受。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九”因为与“久”同音,所以“九”经常用来表示“长久”的意思。例如,我国历史中,皇帝都崇拜“九”,希望其天下长治久安。因此,我国便有“999”药品。英语中的nine 没有这种含义。但不要把用“666”作商标的商品出口到英国,因为“666”在《圣经》里象征魔鬼。“七”在欧美国家有积极的意义。所以,商标为“7-Up”的饮料翻译或汉语为“七喜”,而不是“七上”。英语国家的人心目中的“七”相当于中国人的“八”。“七”对英语国家人是个大吉大利的数字,投掷中以“七”为胜利。商标还有Mild Seven、7-Eleven( 连锁店)。但在我国,“七”是个普通的数字。
以上是在翻译中常见的不对等问题和例子。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些不对等,注意原文的意义和暗示是非常重要的。下面是一些翻译技巧,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解决翻译中遇到的问题。文化信息的传递是完全可能的,主要是通过翻译了解他国文化。文化信息的对等也是可能的,我们可以遵循奈达先生的“功能对等”(Functional Equivalence) 原则,这里的“对等”不能理解为数学意义上的等同,只能是近似的等同,即以功能对等接近程度为依据的近似。他认为翻译的目的应该是原文和译文在信息内容、说话方式、文体、文风、语言、文化、社会因素诸方面达到对等。为了达到这些对等,必须在翻译中进行调整。
一、如果在形式上贴近的译文对所指意义可能产生误解的话,必须对译文文字作某些变通;可以保留直译,但必须加上脚注来解释可能产生的误解。
二、如果在形式上贴近的译文,有可能导致对原文联想意义的误解,或者对正确理解原文的风格造成重大的损失,那么对译文进行必要的调整来反映原文的联想价值就十分重要。例如,将中国名酒“杜康”翻译成英语一般按发音译为Dukang,英语国家读者看到英语商标Dukang 时,只会把它与酒联系起来,而不会想到中国历史上酿酒的高手“杜康”,也不会像中国人那样把“杜康”(Dukang) 与“好酒”联系起来。所以,“杜康”作为商标,文化信息没有完全对等。不过,我们不妨可以用希腊酒神的名字Bacchus 作“杜康”酒的英语商标,这样,文化信息的对等无疑比“杜康”要好得多,因为Bacchus 会使西方人产生更多有关的联想。
三、一篇原文的翻译,必须产生与之相伴随的语码,这就常常要求在音位、词汇、句法及语篇等各个层面作一系列的调整。例如,Nike 作为商标能使英语国家人士联想到胜利,吉祥,因为Nike 一词在希腊神话中是胜利女神。传说中的Nike 身上长有双翅,拿着橄榄枝,给人们带来胜利和诸神的礼物,她是吉祥、正义和美丽之神。Nike 作为体育用品商标,我们可以把它音译为“耐克”,暗示Nike 牌体育用品经久、耐用,使用Nike 牌体育用品能在比赛中克敌。“耐克”可以说是较好的翻译,不过,英语单词Nike 所蕴涵的文化信息对中国人来说,不可能像英语国家人那样想起Nike 女神。翻译中文化信息被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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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的高师语文教学论重理论,轻实践;重传授,轻反思;重外在塑造,轻内在体验。案例教学可以架设教育理论与教学实践间的桥梁;引发学生内在的学习动力和持久兴趣;培养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及教学反思能力;构建新型的师生关系。因此,它是高师语文教学论的有效教学方法。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试论高师大学语文教学的有效方法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本文对高师教学法的有效性以及目前的高师有效方法进行了探讨。指出了它的有效方法也有着很重要的社会意义;在教学中,高师应该不断地对自己的教学效果以及方法进行探讨和改进。
关键词:高师;语文教学;有效方法
教育一直是现代社会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在21世纪这个高竞争力的信息全球化社会,我国的教育事业面临着空前的挑战。如何发展出最有效的教育方法来加大教育力度,提高教学效率,也是目前教育界关注的一大热点话题。本课题就高师教师在语文教学方面所采用的有效方法做了一个具体的讨论。希望能有利于高师的语文教学的发展与改进。
高师教育即高等师范院校的教育,在其中所有的中文专业里面,最具教育模范的当属语文教学法。这门课程专门是为了高等师范类院校培养优秀的语文老师而特别开设的一门专业课。这门课程很重要,因为它可以让高师院校在校学生进行由学生到合格的语文老师的转变。这些就对于学生除了大学校门,走向教育岗位非常重要;同时间接地提升教学的综合师资素质,造福于教育事业。
在语文教学中,从语文课程教学发展至今,各种教学方法层出不穷。当然这些方法的教学效果以及教学目标也不尽相同。因此这就需要高师教师通过不断的理论实践的筛选良方。再向学生灌输语文知识的时候,如何让学生最大程度的掌握老师表达的信息量十分关键,这也是课堂效率情况的一种体现。好的有效的方法更加利于对学生综合素质以及专业知识的培养;这也是决定是否达到教学目标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选择有效的高师语文教学法,才能更好地造福广大学子。
现在的大多数高师教育都是传统式教育模式,他们重视传授理论知识,不停地着重于外在的塑造但是对于加强实践以及诱使学生反思体验等素质型教育却大大的忽略了。因此在与教学效果的有效性上面往往是不太理想的。
那么何为有效性教学方法呢?就语文方面来说,目前我国对于这一点有两种比较精辟的解释。其一是指教师在遵循教育活动的客观规律下,使用较少的精力、物力和时间而达到了规定的教学目标,同时它也满足社会与个人的教学价值需求。其二,是将学生的学习和发展的促进定为基本也是根本目标,这也是唯一衡量教育有效性的标准。另外,创造提高良好教学环境以及激发鼓励学生自觉性和积极性等也是促成有效教学的关键内容。
当然教学的有效性不仅仅局限在方法的正确选择,当然好的方法也是成功的一般,但是最关键的便是方法的适合程度以及教师将方法的发挥程度。前者是指需要高师对症下药,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年级段的学生群体采用不同的方法,选择一个是适合的方法很重要。后者指教师的个人素质以及教师的讲演能力以及和学生的互动交流水平也是至关重要的,它们决定着该教师是否可以将教学的有效性最大程度地发挥出来。因此进行有效性判断不仅需从方法本身,还需要从学生教师以及教学环境设施等等综合因素来考虑,并且进行可行性分析以及进行实际调查论证;这样以后才可以衡量一种方法的真实有效性水平。
随着基础教学的改革以及教育理论的发展,以前的灌输法以及填鸭法等已经不适应现代教育机构的要求了。这些不仅不能满足教学目标,并且教学效率也很低,学生的接受度也不高。因此发展出适合于现代教育的新的有效方法很重要。在语文教学方面,已经陆陆续续出现了很多种新的方法,比如案例分析法、情景模拟法、活动探讨法、辩论模式法、讲座法以及教材模拟编写法等等,这些方法大多都取得了可喜的效果;并且在发展过程中被不断的优化以适应不同的教学环境。
目前较有效地提高学生主动学习的自觉去学习的语文教学方法之一就是教授讲座法。这种方法可以通过讲座的形式来刺激以及吸纳一些真正对这门教学感兴趣的学生,然后讲座可以以讨论、带入、合作、提问等多种方式来达到吸引学生主动思考等的能力,这样可以使教学更加具有吸引力同时可以是学生更易介绍和思考当然也更容易记忆吸纳知识了。
另外一种比较有效的语文教学法是案例教学法。这种方法历史悠久但是如果引用得当的话一直都非常有效。这是围绕教学目的,将真实场景加以典型化渲染,然后让学生来思索与讨论,通过提出问题解决问题以及这个过程中的互动和总结,来达到学习知识提升分析等能力的方法。这种方法可以有效地激发学生的兴趣,使绝大多数的学生加入到互动之中,从而使学生在这个过程中得到学习和提升。
此外还有很多很多的有效方法,本课题不再一一介绍。总之,虽然不断有新的方法出现,但是被不代表原来的方法就会被抛弃。只要是善于运用,也许任何一种普通的方法都会行之有效。总之,不断地与时俱进,了解学生的喜好以及接受类型,结合教学基础设施,获得最适合的方法很重要。没有绝对的无效的方法,只要是最适合的就能成为最有效的。
随着时代的发展,包括教育的各个方面都需要与时俱进不断优化及发展。不断地进步才是适应社会变化的好形势。在高师语文教学法方面也是如此,不断的分析、研究、实验和总结现有的方法,然后积极思考和吸收新的好方法,才是优秀高师教师应该追求的过程。随着信息的全球化以及沟通交流的方便,我们获得好的方法以及观点更为方便。但是如何从多样的信息中挑选出最适合最有效的方法也是很重要的。本文对于语文教学的有效性方法做了探讨,希望能对高师语文教学的有效性方法有所帮助,并可以造福于广大学子。
试论高师大学语文教学的有效方法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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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宪法学的理论意义主要是方法论上的,主要基于一种纠正的思维,其学术使命是要矫正国内宪法研究的过于理念化和笼统化的做法,适当引进分析实证规范主义的精神而又不至于完全坠入凯尔森(H.Kelsen 1881—1973)的纯粹法学故辙。一方面着意于法律事实,另一方面又不否定法律之外的价值研究,中心是以“规范”来连接二者。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试论规范宪法学的方法与意义相关论文。仅供大家阅读参考!
试论规范宪法学的方法与意义全文如下:
摘要:林来梵提出的规范宪法学的研究方法补正当前宪法学研究的种种偏向和走神,力求免入俗套而后积弊难改。借助规范宪法学的思路,本着实证的规范宪法科学研究态度,主张清晰而深刻的看清我国现行宪法的种种缺点和实施难题,既有实证规范精神亦有超越的宪法学研究方法,具有实际而积极的理论意义。
关键词:规范宪法学;方法;意义。
论文正文:
林来梵的《从宪法规范到规范宪法—规范宪法学的一种前言》明确提出规范宪法学研究范式。规范宪法学的提出给“大大咧咧”“莽莽撞撞”(林来梵语)的当代中国宪法学注入一股清新的空气,也泛起了个别犀利的批评与不屑。
当认识并且采信这个理论或者方法时,我们又应该进一步了解规范宪法学目前的研究进展状况,以便把握自己的学术途径和路数。
林来梵的规范宪法学是从研究对象和研究理想这两个层次提出的,那就是“在理论上首先确认权利规范在整个宪法规范中的价值核心地位,其次进而追求宪法规范向‘规范宪法’的升华。”具体而言,这两个层次的基本内容表现如下:
所谓第一个层次,即“我们必须让宪法学返回规范,具体地说就是返回到适度地接近规范主义、但又不致于完全退到法律实证主义的那种立场。立足于这一立场,宪法学的核心任务应该在于探究宪法规范,而考量那些围绕着这一轴心展开的其它宪法现象则只是为完成上述任务服务的次阶任务。换言之,它的‘终极关怀’不在于考量规范背后的那些现象,而在于探究规范本身;它恢复了规范科学所应有的本来面目,并力图围绕规范形成思想。我们姑且将这种宪法学称之为‘规范宪法学’”。显然,林来梵不满于当代中国宪法学的浮躁于政治观念和政治制度附庸的论说。
在他看来,法学包括宪法学首先是关于制度的科学。脱离对具体制度的考察,不能算是法学。恢复法学本来面目,就要“返回规范”。
对此,如对人权的研究,如果停留在观念思想的考察,那么和政治学、伦理学和历史学就难有区别和意义。法学研究者必须“围绕规范形成思想”,把法学做成真正的精致的社会科学而不至于空洞化。为此必须反对一种错误倾向,漂浮在所谓的价值理念研究上,过多地言论“法治”“民主”“宪政”“分权”等,形成所谓的“大词法学”和“高级理论”,过少地关注本来是安身立命之本的法律规范。林来梵指出:“基于此,宪法学的门槛被一降再降,政治学和法理学等其他社会学科即使以‘粗放型’的宪法问题研究,也就足以轻易取代了宪法学的劳作,这不得不说是我们‘宪法学之悲哀’,这种情形是值得我们深刻反思的。”以至于宪法作为根本法和母法的地位受到私法学者的质疑,所以才有梁慧星教授提出的“私法优位论”,以及徐国栋教授所提出的“民法宪法同位论”。虽然法学和政治是一个硬币的两面,法国政治学家托克维尔也曾说,美国几乎所有的政治问题都迟早要变成法律问题,但是究竟着重点和角度是不同的。
张义清教授认为,做宪法学要有自己的一把“大刀”,就是掌握方法论,其基本思路是“政治问题法律化,法律问题技术化。”这也就是林来梵反复强调的“方法论的觉醒”。
在第二个层次上,规范宪法学要始终坚持价值性和理想性,摆脱纯粹法学的套路,避免以C.施密特(CarlSchmitt)为代表的德国规范主义宪法学(国法学)遭到了纳粹的利用而沦为“政治的婢女”的教训。而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端洪等所复出的“政治宪法学”可以说是一种倒退。规范宪法学认为,“……简单地说,就是一种体现了立宪主义精神、并具有规范实效性的宪法规范,但在笔者看来,它不仅是宪法规范的一种理想类型,而且也是宪法规范的一种理想形态;它不仅具有最高法的效力(validity),而且也具有最高法的实效性(effectiveness)……它已不再是一种单纯的方法论、或曰一种单纯的规范科学,而是一种拥有一定理论内涵的知性体系。而且由于其方法论上可能存在的缺陷在理论上得到了自我的救济,这种体系实际上可拥有相对自足的结构。”林来梵并不是简单地强调极端的规范主义研究,搞法条主义或者法律拜物教。强调以宪法规范为主要的、核心的研究对象,并不是要排斥其他。而是围绕实定宪法秩序及在此基础上适度保持宪法学方法论的开放性。对此,林来梵明确指出:“根据日本原‘京都学派’宪法学家们的观点,这一‘宪法现象的逻辑结构’主要包括了以下四大要素:1.宪法规范:主要包括宪法典、宪法性附属文件、宪法判例等;2.宪法意识:其中包括宪法学说、宪法思想以及人们的宪法感觉等;3.宪法制度:指的是根据宪法规范、并为了将宪法规范付诸实现而被组织出来的国家的代表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地方政权机关等机关装置的有关制度;4.宪法关系:围绕规范、意识和制度三要素所展开的特定社会关系。”
在上述四大要素中,宪法规范显然乃处于轴心的地位,而其它三大要素则基本上均围绕着这一轴心而展开。
相应地,《从宪法规范到规范宪法》一书中主要讨论了四个问题:首先,确立规范宪法学的方法论,分为根本方法、普通方法和具体方法三个层次。其次,落实规范宪法学的价值核心———宪法的权利规范,具体研究1982年宪法的各种公民权利(《宪法》第33条至第56条)。再次,规范宪法的生成条件———宪法保障机制,论述宪法规范有待于升华为“规范宪法”才能获得实效性,并进而值得予以彻底保障。最后,规范宪法的制度保障,包括违宪审查制度、法律冲突的解决机制、司法独立的实现模式等。
规范宪法学的理论意义主要是方法论上的,主要基于一种纠正的思维,其学术使命是要矫正国内宪法研究的过于理念化和笼统化的做法,适当引进分析实证规范主义的精神而又不至于完全坠入凯尔森(H.Kelsen 1881—1973)的纯粹法学故辙。一方面着意于法律事实,另一方面又不否定法律之外的价值研究,中心是以“规范”来连接二者。
形成“事实—规范-价值”的研究套路。他认为,中国宪法学“没有意识到事实与价值、存在与当应为之间的紧张关系。正因如此,直至世纪之交的今日,在面对宪法现实时,‘苦闷派’必然继续苦闷下去,而‘苦斗派’也注定需要苦斗”,原因就是没有明白这个研究套路,抓住核心研究对象即规范本身。对此,提出宪法解释学的韩大元教授也颇有同感,指出“我国宪政历史的主要教训恰恰就是‘重现实需求轻视规范’的意识。一方面,片面地强调社会政治的必要性,有意或无意形成了轻视宪法的潜在意识。当宪法文本与现实状况出现冲突的时候,习惯于规范让位于现实,宪法文本与现实的冲突不能得到妥善的处理。另一方面,面对激烈的规范与现实的矛盾,过去我们主要依赖于或习惯于修宪权的运用,这种‘重修改轻解释’现象的存在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们宪法思考方式的封闭性与教条性,同时反映了轻视规范价值的宪法认识。”就其学术性格而言,笔者认为,实际上还是一种中国传统式的中庸之道,走中间的规范来串起事实和价值两头。
于是,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了规范宪法学的巨大而及时的理论意义。对此,笔者准备从以下三个方面谈谈:
第一,对于宪法学者而言,林来梵的规范宪法树立了一个新的研究范式。他认为“迄今为止,我国宪法学界仍未在整体上达至一种可称之为‘方法论上的觉醒’之境界”恰恰针对之的一个提醒和不满。把法学做成像法学的样子,而不要使“政治学和法理学等其它学科即使以”粗放型“的宪政研究也就足以轻易地替代了宪法学的劳作”。林认为是由于主要两个原因造成的,一是总的来说,我国迄今的宪法学方法有很多,但最显著的方法就是这种解说性的方法。
解说性的研究简直不能是叫研究,沦为被鄙视的注释法学和概念法学。这种套路注定不可能有太多的创意,在理论上难以有整体的创意和建构。二是个性化研究的不足。从林来梵的《从宪法规范到规范宪法》看出,其著作和以往的教材式的书是不相同的。个性化实际是表面,内在的反映的是思想和研究角度和方法论的迥异。林来梵不仅是在方法论本身有批评和纠正,而且是它的做法就是一个很好的示范。就这点来说,即使不同意林来梵学说的人也有借鉴之用。
第二,对于宪法学派而言,林来梵意在创立一个属于自己的学说,他提供一种以规范为核心的,兼顾事实与价值的宪法学研究范式,救弼当下宪法学的贫瘠和问题。至于这个学说能在多大程度上被接受、被发扬光大,自成一系,要看林来梵的后续研究及其拥护者的跟随研究状况。尽管如此,林来梵的规范宪法学和韩大元的宪法解释学一样,毕竟是一种学派的努力。虽然对于它们的种种批评和质疑很多。例如,关于规范宪法学与宪法解释学的关系如何厘清和错综的主张影响到二者的确立问题。规范宪法研究的现实基础也受到怀疑,长期以来,在我国形成了宪法不能作为裁判直接依据的司法惯例,使宪法神秘化,宪法的频繁变更削弱了宪法的稳定性和权威性。是不是在虚空的理论体系中独自哀唱?传统的宪法研究也许是现实的一种无奈的消极的反映。这样,宪法学的研究就此出现了争议和派别的分化。这种问题和争议本身就是宪法学的发展。
第三,对于宪法学科而言,规范宪法学显然在学科意义上格调高于韩大元的宪法解释学。规范的分析有法律实证分析和社会实证分析之别。以规范为中心,保持一定的开放性与韩大元基于宪法的解释来理解宪法现象,在理论视野上有高下之分。传统的宪法学研究处于解释主义和简单的意识形态的说明和拥护,完全丧失本身理论的价值,所以也不必追求方法论的创新。规范宪法学的展开和唱扬则是一种“背叛”性尝试和“标新立异”。
但是也应该看到,规范宪法学还主要是方法论上提出新见解,就学科意义,其最大的贡献在目前看来还只是批评和指出新路,至于在这个新路上能否有真正的成果和里程碑式的进步。我们拭目以待。
[1]林来梵。从宪法规范到规范宪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
[2]梁慧星。必须转变公法优位主义观念[N]。法制日报,1993-01-21(3)。
[3]徐国栋。市民社会与市民法[J]。法学研究,1994,(4)。
[4]韩大元,林来梵,郑磊。宪法解释学与规范宪法学的对话[J]。浙江学刊,2008,(2)。
[5]邓正来。国家与市民社会:一种社会理论的研究路径[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
[6]韩大元。亚洲立宪主义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
[7]韩大元,林来梵,郑贤君。宪法学专题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8]莫纪宏。现代宪法的逻辑基础[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
[9]莫纪宏。实践中的宪法学原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10][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M]。董果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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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中西方的地域不同,饮食方面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因此烹饪方法也是不一样的。下面是读文网小编带来的关于中西方烹饪方法的对比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与西方的烹调文化相比中国的烹饪文化是高度艺术化的,由于发展十分成熟,已经脱离了完全根据菜谱操作的方法,发展到较高级的阶段,具有一种随意性,每一道菜的都可以在原有的基础上加以发展变化,以适应地区、季节、对象、作用、等级的不同,比如蘑菇炒牛肉,冬天的色宜深些,口味宜重些,夏天则色和味均应清淡些;对于江苏一带的人来说,调味中可加糖,但是面对川湘顾客,则应多放辣。
即使字面上相同的要素(如麻辣)在实际操作中也会因为地域、文化的不同而有极大的分别,潘守永先生在文章《三峡饮食诸题》中提到:“麻、辣”也有分水岭……..香港的川菜几乎完全“本地化”,不但不麻,而且不辣……..这是饮食文化的适应性……….北京的川菜馆多是鸳鸯火锅,辣与不辣平分秋色………但在武汉,人们肯定不承认“辣”是川味特色,那里只有“麻”是被认定为川味的。但到了宜昌,待亲自品尝了又麻又辣的滋味后,对武汉所闻不攻自破………从宜昌上溯三峡,饮食上似有一个“麻”的增长过程。反之,从重庆下三峡则有一个“麻”的递减过程。在“辣”的问题上,像我这样的外来者一直认为,三峡及其周围地区是共同的,但三峡人认为他们与湖北中部和四川盆地一带在“辣”上也不同,而且很较真。他们认为可以很容易分别出不同来,如“干辣”、“湿辣”和“麻辣”之类。
显然离开了随意性,烹饪就无法适应中国广阔的地理疆域所造成的差异性,就没有中国烹饪的变化多端,就会失去中国烹饪的独特魅力。
而西方则不同,可以说是相当的理性,他们的烹饪相应的变化较少,同一道菜从洛杉矶到纽约口味不会有太大的变化。虽然显得单调,但是简单的工艺却使得他们能够在大规模的商业化中取得惊人的成功,汉堡包与匹萨饼甚至可以在全球连锁店保持一致的口味。虽然这些食物的制作比中餐简单得多,但是,为了达到统一口味的目的,西方人仍然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以麦当劳的薯条为例;为了获得炸薯条的最佳状态,开始时实验人员专心研究薯条湿度与时间,发现火候与马铃薯在店内存放时间有关,进而发现马铃薯需要在店内存放3星期的规律。在这之后,他们发现加工方法对薯条品质有更大的影响。于是,工程师在实验室里通过一年的研究做了无数次试验,最终发现,冷薯条倒入325华氏度热锅里,油温会急剧下降,不管油温下降到多少,当油温回升到高于薯条温度华氏3度时就是薯条的最佳状态,根据这个原理他们设计了自动炸薯条机来保证薯条的统一口味。通过这个例子我们可以看到他们对标准化饮食的追求
中国饮食之所以有其独特的魅力,关键就在于它的味。而美味的产生,在于调和,要使食物的本味,加热以后的熟味,加上配料和辅料的味以及调料的调和之味,交织融合协调在一起,使之互相补充,互助渗透,水**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基于这样的烹饪特点,为了使各种食物及配料充分作用,反映在炊具设计上就是各种要尽可能让各种食物在烹调过程中充分混合,中式厨房中的炒锅和马勺就显得十分具有代表性。圆底炒锅,让厨师能够充分的搅拌锅内的食物,马勺既可炒菜也能舀汤,还可以用于添加作料佐料,能够适应各种名目繁多大小不一形状各异的菜肴配料。
在中国,烹调是一种艺术,它以极强烈的趣味性,甚至还带有一定的游戏性,吸引着以饮食为人生之至乐的中国人。烹调之于中国,简直与音乐、舞蹈、诗歌、绘画一样,拥有提高人生境界的伟大意义。中国烹饪方法奇多:溜、焖、烧、氽、蒸、炸、酥、烩、扒、炖、爆、炒、砂锅、拔丝等无所不有,做出的菜肴更是让人眼花缭乱。中餐工艺的变化较为复杂,很多菜点都费工费时,点缀过多,进盘的很多不能食用,不但造成原料的浪费,而且效果未必好。中国厨行有句话:“厨师三分艺,用料七分功”强调厨师个人对原料的选择、分档使用的重要性,也就是原料的标准对菜肴的出品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西方人饮食强调科学与营养,烹调的全过程都严格按照科学规范行事,菜肴制作规范化,因而厨师的工作就成为一种极其单调的机械性工作。再者,西方人进食的目的首在摄取营养,只要营养够标准,其他尽可宽容,因而今日土豆牛排,明日牛排土豆,厨师在食客一无苛求极其宽容的态度下,每日重复着机械性的工作,当然无趣味可言。西方的烹饪方法不像中国那样复杂多变,西餐的装盘立体感强,可食性强,所有进盘的食品绝大多数都能食用,点缀品就是主菜的配菜。西餐的原料多选择新鲜、无污染、天然、操作工艺自然的,尽量发挥其本味,干货原料用的不是太多,牛奶在西餐中是不可缺少的原料。供应商已根据原料的特点,使其进一步标准化规范化,厨师不再是单纯根据自己的经验来判断和确定使用哪种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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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以韩礼德和哈桑的衔接理论为基础,对衔接的主要手段(结构衔接和非结构衔接)作了较详细的
理论阐述,并且运用大量的例句作为举例说明,使得学生能够学习、运用这些衔接机制来组织完整连贯的句子。并在此基础上,对大学英语写作中的衔接教学提出一些感想和建议。
关键词 :翻译;文化传递;文化差异;不对等性;
翻译是把一种语言文字所表达的意义用另一种语言文字表达出来。但事实上,翻译是一件实践性很强的事情,它绝对不是简单、机械地把一种语言换成另外一种语言的过程。因为在这个过程当中译者会遇到很多想象不到的实际困难。语言是文化的一部分,又是文化的载体,它对文化起着重要的作用。语言翻译不仅是两种语言的互相交换,也是两种文化的传递。文化在翻译中是不可忽视的因素,正如美国著名翻译家尤金• 奈达所说:“要真正出色的做好翻译工作,掌握两种文化比掌握两种语言甚至更为重要,因为词语只有运用在特定的文化中才具有意义。例如在翻译工作中,首先遇到的就是词的问题,而要处理好词的问题,首先要明确什么是词。“不同语言之间词的不对等问题”也是翻译中时时遇到的棘手问题。翻译中,对等只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不对等才是绝对的,完全的对等是不存在的。因此,对等词的选择也就只能是相对对等词的选择。不同文化背景的人进行交际的过程是跨文化交际。不同的民族有着不同的历史背景、风俗习惯、风土人情、文化传统,因此,从事翻译工作的人必须了解掌握本国与异国的民族文化差异,并设法使这些差异在传译过程中消失,同时在译入语中找到准确的词语,使异国文化在译入语中再现。本文就翻译中词的不对等现象进行探讨并提出几点解决方法. 首先是词汇层面的不对等现象。所谓“不对等”,即指译入语没有与译出语中的词语直接相对应的词.这种 “不对等”有程度上的差别: 有时为完全不对等,有时为部分不对等, 因此造成困难的程度也不等.下面就几种词汇层面上的不对等现象进行讨论.
一、与特定文化有关的词的不对等。由于英汉两种语言的文化背景不同, 不同民族的历史地理,文化传统等因素存在差异, 在译出语中存在的代表特定文化的词语在译入语中不存在. 如某些西方宗教信仰, 社会风俗, 甚至某一种食物是一个民族, 地区特有的, 不存在于其他民族和地区. 例如:由于文化差异,一个词的概念在英语中可能与汉语中完全不同。将“speaker” 译为“chairman”则不能反映出“speaker”的真实身份和权力。又如“ 拜年 (pay New Year call)”是中国特有的民俗文化, 特指在中国农历新年时亲戚朋友之间互相拜访, 交流感情.中国人注重社会以及人际之间的交流, 过年时拜年也是几千年来流传的习俗, 而西方人相对独立, 也没有过年时拜年的习惯, 因此没有特定对应的词存在. Pizza 是西方人非常喜欢的一种食品, 有点像中国的馅饼. 在中国的传统观念里是缺少这一概念的, 自然是没有对应的词来翻译, 而翻译成馅饼又明显是不合适的. 再举一个例子,有些时候我们会遇到这种情况,英语中的一个单词我们能够很容易理解其含义,但却没有相应的词与之对应。“savoury”就是个典型的例子。其含义为“西方人在用餐后吃的一点点盐”,我们都知道,食物中含盐是很重要的,但过多又有害,所以西方人在餐后会补充一些,对于这个含义我们很容易理解,但是要表用相应的词来表达这个含义,在我们汉语是不可能的。这也是一种不对等。
二、对事物认识的文化差异。在西方神话传说中,dragon( 龙) 不是中国人心中的吉祥动物,而是表示邪恶的怪物。在中世纪,dragon 是罪恶的象征,圣经故事中恶魔撒旦(Satan) 就被认为是the great dragon。另外,dragon 还有“泼妇’的意思,由此可知,dragon 在英语国家人中所引起的联想与中国人的“龙”完全不同,所以,翻译时就要特别小心。东亚韩国、中国台湾、中国香港和新加坡四个经济较为发达的国家和地区,被西方人称为“亚洲四小龙”,将其翻译成英语Four Asian Dragons 恐怕不太妥当。有人建议翻译成Four Asian Tigers,这不失为一种较好的文化信息的对等,因为tiger( 老虎) 在西方人心中是一种强悍的动物,至少不会让人联想到某种可怕的动物。所以说,将“亚洲四小龙’翻译成Four Asian Tigers 在文化信息方面基本达到了对等。再如,我国著名的“白象”牌电池,翻译成英语White Elephant,语义信息对等虽然不错,但从文化信息对等来看却是糟糕的翻译,因为white elephant 在西方国家中意思是“没有用反而累赘的东西”。由此可知,英语国家的人恐怕不会买牌子为White Elephant的电池,因为消费者不愿买“没有用反而累赘的东西”。那么。“白象”牌电池应该怎样翻译呢? 我们可以考虑用一种西方人心中象征着强大、有力量的动物lion来代替,将“白象”译成Brown Lion。如果买来的电池威力无比,顾客何乐而不为呢?
三、颜色的文化差异。不同文化的人对颜色的认识尽管有相似之处,但他们对各种颜色的感觉有可能不同,甚至截然相反,其原因在于国家所处的地理位置、历史文化背景和风俗习惯不同。
例如,蓝色在英语国家有忧郁的含义,美国有“蓝色星期一”(blue Monday),指心情不好的星期一。blue sky 在英语中意思是“没有价值”,所以,把“蓝天”牌台灯翻译成Blue sky Lamp,意思便是“没有用的台灯”,这样的台灯怎能销得出去呢? 另外,埃及人和比利时人视蓝色为倒霉的颜色。蓝色在中国人心中一般不会引起“忧郁”或“倒霉”的联想。尽管如此,世界知名品牌“蓝鸟”汽车并不是“伤心的鸟”的汽车,否则怎么会用Blue Bird 作为汽车商标呢? blue bird 是产于北美的蓝色鸣鸟,其文化含义是“幸福”,所以,英语国家人驾驶Blue Bird 牌的汽车,心中的文化取向是“幸福”。但是,驾驶Blue Bird 牌汽车的中国人恐怕不知道身在“福”中,而只感到驾驶世界名牌汽车是一种身价的体现和财富的象征。再如英语国家视“红色”为残暴、不吉利,红色意味着流血。在中国红色预示着喜庆,中国人结婚习惯穿红色衣服。经商时,商人希望“开门红”。经营赚钱了,大家都来分“红利”。某员工工作出色,老板发给他“红包”。美国人一般不喜欢紫色;法国入不喜欢墨绿色却偏爱蓝色。在马来西亚,绿色被认为与疾病有关。巴西人忌讳棕黄色。西方人视白色为纯洁、美好的象征,在中国白色有不吉祥的文化含义。在西方文化中,人们可能将绿色和“缺少经验”联系起来,而在中国绿色代表春天,象征新生和希望。#p#分页标题#e#
四、数字的文化差异。众所周知,在西方,“十三”被认为是不吉利的数字,所以,在西方国家,人们通常避免使用“十三”这个数字。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数字“十三”没有这种文化含义,但随着西方文化的影响,近来这种蕴涵也被国人所接受。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九”因为与“久”同音,所以“九”经常用来表示“长久”的意思。例如,我国历史中,皇帝都崇拜“九”,希望其天下长治久安。因此,我国便有“999”药品。英语中的nine 没有这种含义。但不要把用“666”作商标的商品出口到英国,因为“666”在《圣经》里象征魔鬼。“七”在欧美国家有积极的意义。所以,商标为“7-Up”的饮料翻译或汉语为“七喜”,而不是“七上”。英语国家的人心目中的“七”相当于中国人的“八”。“七”对英语国家人是个大吉大利的数字,投掷中以“七”为胜利。商标还有Mild Seven、7-Eleven( 连锁店)。但在我国,“七”是个普通的数字。
以上是在翻译中常见的不对等问题和例子。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些不对等,注意原文的意义和暗示是非常重要的。下面是一些翻译技巧,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解决翻译中遇到的问题。文化信息的传递是完全可能的,主要是通过翻译了解他国文化。文化信息的对等也是可能的,我们可以遵循奈达先生的“功能对等”(Functional Equivalence) 原则,这里的“对等”不能理解为数学意义上的等同,只能是近似的等同,即以功能对等接近程度为依据的近似。他认为翻译的目的应该是原文和译文在信息内容、说话方式、文体、文风、语言、文化、社会因素诸方面达到对等。为了达到这些对等,必须在翻译中进行调整。
一、如果在形式上贴近的译文对所指意义可能产生误解的话,必须对译文文字作某些变通;可以保留直译,但必须加上脚注来解释可能产生的误解。
二、如果在形式上贴近的译文,有可能导致对原文联想意义的误解,或者对正确理解原文的风格造成重大的损失,那么对译文进行必要的调整来反映原文的联想价值就十分重要。例如,将中国名酒“杜康”翻译成英语一般按发音译为Dukang,英语国家读者看到英语商标Dukang 时,只会把它与酒联系起来,而不会想到中国历史上酿酒的高手“杜康”,也不会像中国人那样把“杜康”(Dukang) 与“好酒”联系起来。所以,“杜康”作为商标,文化信息没有完全对等。不过,我们不妨可以用希腊酒神的名字Bacchus 作“杜康”酒的英语商标,这样,文化信息的对等无疑比“杜康”要好得多,因为Bacchus 会使西方人产生更多有关的联想。
三、一篇原文的翻译,必须产生与之相伴随的语码,这就常常要求在音位、词汇、句法及语篇等各个层面作一系列的调整。例如,Nike 作为商标能使英语国家人士联想到胜利,吉祥,因为Nike 一词在希腊神话中是胜利女神。传说中的Nike 身上长有双翅,拿着橄榄枝,给人们带来胜利和诸神的礼物,她是吉祥、正义和美丽之神。Nike 作为体育用品商标,我们可以把它音译为“耐克”,暗示Nike 牌体育用品经久、耐用,使用Nike 牌体育用品能在比赛中克敌。“耐克”可以说是较好的翻译,不过,英语单词Nike 所蕴涵的文化信息对中国人来说,不可能像英语国家人那样想起Nike 女神。翻译中文化信息被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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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语教学法的历史上,翻译法是最早的教学方法。19 世纪后期开始了外语教学法改革,同时对翻译法加以批判,翻译法逐渐退居次要地位或被融入其他方法(如自觉对比法、自觉实践法、认知法等)之中,因而成为一种辅助的教学手段。近些年来有人开始为翻译法正名,但基本观点仍然是把它作为有效的辅助手段来认识的。这是一个重大的误区。
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大学外语翻译教学的实质及教学方法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摘要]外语教学中翻译训练本身就是培养语言能力的一部分。强化翻译训练应该与外语教学目标的重新设定结合起来。翻译教学既是目的又是手段。翻译训练指向语言能力的综合提高。翻译训练本身有很多积极的效果,所谓“母语负迁移”也并不都是负面的。正迁移和负迁移本身是一种忽视迁移正向作用的划分。将迁移分为自我意识迁移和非自我意识迁移更有利于调动迁移的积极因素。翻译作为外语教学的必要手段是有效的,但还需完善。翻译训练应做到经常性、系统性、趣味性,应注意跨文化的特点。
[关键词]翻译能力;语言能力;母语负迁移
大学外语翻译教学的实质及教学方法
大学外语教学目标是一定时期内制定的目标体系,具有可操作性的特点。外语教学的目的是教师主体进行描述的,是对教师的活动的一种期望,也是对学生完成学业后整体品质的评价,比如培养各个专业从事国际交流的双语人才、培养具有世界公民意识的国际交流人才,等等,这样的人才在语言方面要求至少是双文化的语言能力。这种能力不是母语加外语的拼接,它需要强化训练。同时,双语能力培养具有阶段性。中国人学习外语的进程,可以说大致有三个境界。
第一,有意识或无意识地依靠本族语(对大多数学生来说是汉语) 学习外语的境界,如借助本族语的讲解、注释,依靠口头、笔头或心头的翻译,使用带有翻译的词典及参考书等来理解外语。这时的翻译活动可以是有意识的也可以是无意识的。即便是有意识的翻译也是缺乏系统意识、敏感意识和批判意识的非自主行为。
第二,通过外语学外语的境界,如阅读外语的注释、讲解、参考书、原著、外语讲解的词典等等,提倡用外语思维,体会外语的精神,利用外语建立外语的规则系统。第三,能在外语和本族语两种语言系统之间建立联系(不是孤立的词语对号) ,在两种语言间自如地来回转换的境界,这是外语学习者终生追求的目标。一般认为,以上三种境界虽然可能有交叉或平行,但是大体上可以代表由低级到高级的三个阶段。但是,外语教学通常在前两个阶段尽可能地避免翻译。
具体的作法是,代表第一个境界的阶段,可以尽量缩短,有人甚至主张跳过或绕开直接进入第二境界。大多放弃第三阶段的追求,认为第三个阶段严格说已经属于翻译专业修养的范围,唯有第二境界是英语学习者的中心。这个发展模式将翻译放在最高的阶段,这就人为地划定了学习者的禁区。我们认为只要控制适当,各种能力训练可以交叉进行。它们可以互相促进,根据学习者特定的学习任务通过有意识地控制而避免干扰。大学阶段所达到的基本能力目标表明,大学生完全具备向第三境界跨越的条件。因此,大学外语教学要重新审视翻译训练。
在外语教学法的历史上,翻译法是最早的教学方法。19 世纪后期开始了外语教学法改革,同时对翻译法加以批判,翻译法逐渐退居次要地位或被融入其他方法(如自觉对比法、自觉实践法、认知法等)之中,因而成为一种辅助的教学手段。近些年来有人开始为翻译法正名,但基本观点仍然是把它作为有效的辅助手段来认识的。这是一个重大的误区。翻译在外语教学中既是手段又是目的。我们要论证三个相互关联的假设:外语教学离不开翻译;翻译有助于语言学习; 语言学的基本原理有助于翻译教学。
第一个假设涉及外围和内部两个方面。所谓外围就是涉及外语教学的文化目的性及语言的文化认同等方面。第一,外语教学不可没有翻译,立论基础是原有文化身份的保持和再认识。证明翻译在外语教学中的有效性,必须假定这样一个前提,即不管这门语言掌握得如何,已经掌握了一门语言(如母语)的学习者并不准备放弃这门语言,因为放弃一门语言等于放弃这门语言的文化,也就是放弃了原来的文化身份或文化认同。
基于这样一个前提,翻译成为跨越文化认识自身和他者的主要手段。第二,只有翻译才能深切体会和定位自己的文化身份。不管我们学习语言还是翻译,都有主方语言( host lan2guage) 和客方语言(guest language) 的差别。汉语对大部分中国人是母语,域外民族的语言则是我们的目的语。我们学习另一种语言时,内心自觉或不自觉地翻译这种语言,或明或暗地替代、对应、置换。这一过程伴随着校正、调整对自身和对方的认识。学习语言的镜像作用就是通过学习语言了解和定位自身。学习者在外语中看到差异便会深入反思差异。
第二个假设“翻译有助于语言学习”一直是有争议的,特别是在教学领域。这应该从两个方面思考:(1) 翻译有助于外语的学习; (2) 翻译有助于母语的学习。关于前一个问题,我们知道翻译法是最古老的外语教学方法,我们不能说这是个失败的方法,因为自古以来很多人都借助这种教学方法成功地掌握了外语。但是15 世纪中叶,越来越多的欧洲人认识到语言的多样性,拉丁语虽然开始从权威语言的地位滑落,但是民族语言的崛起意味着多种语言翻译的不可避免。
但是我们可能认为,过去的外语教学主要目标在于读写。但是实际并非如此。到17 世纪时的英国以及欧洲其他国家,大学仍然使用拉丁语授课,在法庭上仍然使用法语。可以设想,语言实践弥补了翻译法带来的不足。到了十八、十九世纪,法语、英语兴起,学校才开设英语、法语等现代语言课程。但教学方法仍然沿用教授希腊语、拉丁语等古典语言的翻译法。翻译法经过改进已经成为一种成熟的教学方法,它的优势并不是其他教学方法能够替代的。最早从科学角度倡导在外语教学中要进行本族语和外语的系统对比,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翻译的是德国的马盖尔( K. Mager) 。他从事外语教学活动期间正是语言学研究中历史比较法的流行时期,马盖尔根据历史比较语言学的理论在翻译法的基础上创建了翻译比较法( Translation - ComparisonMethod) [1 ] (P11 - 12) 。
后来的教学方法,如自觉对比法、自觉实践法、认知法、功能法及不走极端的折中法等无不从翻译法中汲取营养。中国的普通外语教学以及成人外语教学中仍然可以看到翻译法的影子。这种沿袭决不是偶然的。翻译法的优势是有助于培养阅读和翻译能力。他对本族语的态度是先利用后排斥。与其他教学方法相比,它对待母语的态度是积极的,虽然由于相信一切语言都源于一种语言因而具有夸大母语作用的倾向。但是外语教学对于母语的潜在作用常常被忽视,那就是在学习外语的过程中促进母语的提高。这一论断常常不被认可,因为我们总是想当然地认为我们已经能够充分地“驾驭”我们的语言。
但是大量的例证不支持这一假设或结论。对于学生用很不地道的母语翻译外语常常被容忍,而用不地道的外语翻译我们的母语往往不可容忍。这种差异表明我们对待母语和外语采用的是两套标准。对外语要求语法正确,对母语则要求达意。按照翻译法的要求,要译成地道的母语才可以算是掌握了外语,因此翻译既是教学手段又是教学目的。不能在两种语言之间自由转换的外语学习者,不能算是已经达到了理想目标。翻译可以成为检测和提高母语的手段,这一点也是被忽视的。
翻译在过去、现在乃至将来都是外语学习的一种方式。原因是,一方面过去的实践已经证明他的有效性,另一方面外语学习同母语学习的不同在于学习者已经掌握了一套符号系统,因此决不能用习得母语的方式或标准衡量外语学习的方法或标准。
另一方面关系到翻译是不是语言能力问题,在母语习得中,本族语的语内翻译是语言能力,语内翻译也是语言能力的标志或检测手段。那么在外语学习中,母语与外语之间的转换能力也应视为语言能力。但是在外语教学中,提倡的是四个基本能力,即听、说、读、写。译往往不算作语言能力。这一事实与我们的论证及观点是相违背的。译被视为产生目的语文本的能力或选择目的语文本的能力,如果这种能力不算是语言能力,那么语言能力就变得非常的狭窄。
第三个假设是语言学的基本原理有助于翻译教学。语言学在多大程度上有助于翻译,这也是一个有争议性的问题。翻译永远是和语言打交道的活动,因此从语言学角度研究翻译规律是理所当然的。在历史上,翻译长期远离学术的中心。在西方,它被视为“雕虫小技”;在东方中国,译者被称为“舌人”、“小辨”。将翻译从边缘推向中心是现代发生的事,而语言学家充当了先锋的作用。他们的目标就是减少翻译的随意性,并在理论上获得实证,翻译从经验主义的自我言说中解放出来。但是翻译是一个错综复杂的过程,是交际行为和文化现象。在翻译过程中起作用的不仅仅是语言,还有超语言的方面。不仅仅涉及有规律可循的方面,还涉及非普遍的、无规律性的东西。不仅是遵守规则的活动,而且还是一种创造活动。翻译与自然和社会生活及活动的大多数现象一样,是多方面的研究对象。文艺翻译中的大量事实涉及的美学、意识形态和文化等方面的因素不是单纯的语言学所能涵盖的。
因此,语言学或翻译的语言学绝不声称可以包揽一切,解释一切,即不是原文和译文的一切关系,而仅仅是两者之间经常起作用的普遍联系。俄国学者(如费道罗夫) 很早就将语言学自觉地全面地用在翻译研究上。乔姆斯基(N. Chomsky) 在60 年代提出“语言能力”的概念,并将内在的“语言能力”与“语言表现”,即对语言的实际运用做了区分。但是乔姆斯基(1965) 警告说:“深层普遍形式的存在……并不意味着存在某种合理的程序用来解释不同语言之间的翻译。”就在同年德国翻译理论家卡特福德(1965) 却对语言学在翻译研究中的应用持乐观态度。他说:“显然,任何翻译理论都必须借鉴一种语言理论,即一种普通语言学理论。”翻译实践在教学中得到应用,我们既不能夸大它在语言学习中的价值和有效性,又不能忽视这些方面。
三、翻译教学在外语教学中的实践标准和方法
(一) 翻译训练外语教学以语言能力的增强为首要目标
大学外语教学中翻译作为一项培养技能被放在次要的地位,我们认为这也是将翻译训练同外语的其它能力训练分割开来的作法。如果将这两个方面分割开来,不会取得预期的效果。要求教师将翻译教学作为教学手段和教学目的统一考虑。翻译能力的提高直接关系到学生交际能力的提高。从口头交流的顺利进行到能够积极有效地阅读与本专业相关的外文资料。翻译在提高学生英语语言运用能力方面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外语教学中的翻译教学的实践标准是把握翻译教学成功的尺度。基于翻译可以作为翻译能力培养也可以转化成语言其它能力的手段这一认识,我们应思考大学外语教学中的翻译实践标准。我们认为外语教学以语言能力的增强为首要目标,通过翻译建立学生的语言能力机制,以语言的运用能力为验证语言能力的标准,因此翻译实践能力就是语言能力的验证标准。同时,它本身又是教学目的,相比而言后者的重要性是处于第二位的。
(二) 翻译训练存在的认识上及教学上的困难
这种作法的原因在于认定两种语言差异对外语教学的影响。实际上外语与本族语汉语之间存在的差距被人为地夸大了。语言的共性论(如认知语言学) 发现的事实说明,普遍性是第一位的,差异性是第二位的。夸大这种差异性不利于对语言的普遍规律的认识,也不利于语言教学。所谓“英汉的巨大差异是阻碍中国学生学习英语的原因”是一个夸大的玄虚。具体表现为,夸大语言学习者的错误频率,将某些不属于错误的语言实践定性为错误;夸大母语迁移的出现频率或比重,夸大母语迁移的负面作用,不能利用母语迁移作为桥梁扩展学习者增长语言能力的路径,甚至避免一切翻译。
翻译训练有一些困难。首先,大型考试具有指挥棒的作用。在强调培养语用能力的同时,我们不能不考虑应试带来的压力。大学外语教学基本上为考试服务,因而不注重翻译的应用能力培养。其次,翻译训练的教学评估难于控制,因为翻译具有很大的主观性和多样性,因此评分标准难以控制。翻译测试的评分标准难以控制。再次,工作量大。对学生进行比较系统而专业的翻译训练是一项艰巨的工作。教材的选择纷繁复杂、作业数量多,致使翻译训练成为一种奢侈的训练项目。
(三) 正确认识母语负迁移的正面作用
一般认为母语负迁移(negative t ransfer) 指的是学习者在学习第二语言中使用已有语言知识并且出现了错误。这一观点将负迁移定性为“错误”本身就是一个错误。积极的划分应该是自我意识迁移和非自我意识迁移。还可以分为有控制的迁移和无控制的迁移。所谓自我意识的迁移是能够有意识地评价审视自己的语言输出。所谓负迁移实际是学生在缺少自我评判标准和意识情况下创造性融合的进步阶梯。
教师从这个进步阶梯开始为下一步指导学生的起点阐发、启示、改造形成新的融合。我们并不应像躲避瘟疫一样躲避所谓负迁移,我们宁愿称这种负迁移为“创造性融合”成无控制的迁移。减少翻译训练的一个主要理由就是认为翻译会加剧母语的负迁移。但是“迁移”暗含着一个不当的比喻,即语言学习是“运动”。这种比喻不利于语言教学。迁移意味着带着母语的习惯旅行,有些教学方法(如自然法、听说法以及全面交际法等) 都力图割掉学习者与母语的联系。实际上语言学习是融合过程,在融合中提升的过程。
比如,在英语中的语法中主语既是主题又表明了讲话人的兴趣所在。英语通常被认为是主语突出(Subject - Prominent) 的语言,要求句中有明显的主语;而汉语则被认为是主题突出( Topic - Promi2nent) 的语言,不要求必须有主语。受汉语主题结构的影响,学生通常把主题当作主语,然后教师鼓励学生增强自我评判意识,进一步加以改造或创造。如:
To me , know the world out side is necessary too.
To me , to know the world out side is necessarytoo.
To me , it is necessary to know the world out2side , too.
My opinion , it is necessary to know the worldout side , too.
I think it is also necessary to know the worldout side.
从上面的例子中可以看出,学生逐字把汉语翻译成英语后渐渐创造出新的融合。
(四) 翻译训练灵活多样,有效利用母语负迁移
比较教学法认为,翻译训练活动可以是一种自觉地防止母语负迁移作用的活动。但是防范的心态是增强学习者焦虑的根源,不利于学习。学习者会谨小慎微、如履薄冰。实际上越是大胆实践的人、越是敢于利用原有认知结构创造性地融合的人,外语的进步就越快。越是将外语夸大为一种完全与母语不同的人就形成一种暗示,即学习时充满错误的过程。虽然正视了错误,但并不是完全积极的。
首先,翻译训练要经常性与系统性。英语教学不应只注重单词解释、篇章的简单翻译和单元后的练习。而应该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翻译专项训练。同时可以借助外语专业翻译训练的理论。其次,翻译训练兼顾趣味性。翻译训练不一定完全依赖书面材料。可以通过多种媒介,如电影、电视、录像、新闻等更为灵活多样,丰富多彩地展开。
再次,翻译训练强调跨文化性。这主要是针对翻译训练的材料选择来说的。材料的选择要注重异国文化特征强的材料。通过中外文化的对比,既进行了翻译的练习又进行了一次文化的交流。反过来,对异国文化的深入了解又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原文,在理解的基础上用汉语表达原文之意。最后还应该注重对母语文化修养的培养。翻译训练要求教师加强跨文化交际、语言对比和翻译方面的训练,从宏观和微观上把握翻译训练的技术程序。这样才能避免传统翻译法的弊端,将这一教学路径放在培养国际双语交流人才培养的背景中加以改进,这样才能达到具体的教学目标。
[1 ]章兼中等. 国外外语教学法主要流派[M] . 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3.
[2 ] Chomsky , Noam. Aspects of the Theory of Syntax [ M ] . Cam2bridge : MA :MIT Press , 1965.
[3 ]Catford ,J . C. A Linguistic Theory of Translation : An Essay in Ap2plied Linguistics [ M ] . London :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 1965/1980.
[ 4 ] Cristopher. N. Candlin & David R. Hall Teaching and ResearchingTranslation[M] . 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and Research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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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汉两种语言的表达方式、语言习惯的不同,决定了它们所表达的相同事物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性。然而,由于语言之间的相通性、相融性,也决定了不同语言的相同事物之间又在某些方面存在着必然的共同性。英、汉姓名的异同就是其差异性与共同性的具体体现之一,而在其中所蕴涵的深远的文化底蕴是值得我们回味与咀嚼的。本文就英汉姓名的文化内涵及其翻译方法进行粗浅探讨。
姓名的翻译要遵循两个原则:“名从主人原则”和“约定俗成原则”。“名从主人原则”是指在翻译姓名时,要以该姓名所在国语言的发音为准,而不管该姓名是直接从原文译出的,还是从其他文字转译的。换言之,就是译哪个国家的姓名就要以哪个国家的音为准。如Skolovski“斯克沃夫斯基”(波兰语发音),而不译作“斯科路夫斯基”(英语发音)。“约定俗成原则”是指有些姓名在长期的翻译实践中,已经有了固定的译法,就应该继续使用下去,即使有的不够妥帖,甚至错了,但因多年来已为人们所公认和熟悉,这样的译名也该继续沿用,无须另定译名。如英国著名作家George Bernard Shaw正确的汉译名应是“乔治·伯纳·萧”,但过去该作家的名字一直被译作“萧伯纳”,变成了一个典型的汉名,我们也只有错误地沿袭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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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时间转瞬即逝,学生很快就已经进入到紧张的初三学习当中,很多学生不约而同地问了我同一个问题:“老师,要怎样才能学好世界历史?”面对学生的困惑,我更加需要好好思考如何才能上好世界近代史课。最终,我总结了近两年初三教学的得与失,现谈谈体会。
资料的应用,不仅在于它是否翔实,更在于它是否适用这节课,是否能激起学生的思考和共鸣。如讲一战爆发的根本原因时,最初我采用直接讲述法:一战的原因就是“资本主义各国之间政治经济发展不平衡,以及老旧殖民地之间的矛盾”,然后解释。结果,学生却更困惑。后来,调整后我只给了两则材料让学生自己去说。材料如下:
材料:1914年,英国殖民地3350万平方千米;俄国约为1740万平方千米;法国为1060万平方千米;而19世纪80年代以前德国没有殖民地,到1914年前后,他的殖民地仅为英国的八分之一。
设问:20世纪初,殖民地基本被瓜分完毕,德国要怎么办?
准备工作就绪,我让学生自己选择国家,他本人就是这个国家首脑,然后结合国际形势为本国寻找出路。随着学生逐渐感兴趣,他们的讨论越来越激烈,最终我得到了我想要的答案:德国想要发展更快的话,肯定要对外扩张掠夺,肯定会和英法等老牌资本主义国家发生冲突。这时我再进行总结学生就更容易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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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合理的地铁站选址方案,可以更好地协调好站点布局与线路的总体规划,该文将探讨影响城市地铁站选址的影响因素,制定具有普遍适用性的地铁选址原则,并为站点敷设及其效益最大化提供了理论依据。
关键词:城市地铁 地铁站选址 总体规划
城市轨道交通是一种现代化的城市公交客运系统,这种快速大运量的城市轨道模式,通常以电力来牵引,其线路常敷设在地下隧道内。
该文仅以站点选址对地铁线路规划的影响把地铁站点划分为:(1)“锚定”站点,它是指在地铁线路规划中必须设置的站点,该类站点一般设置在城市交通枢纽、大型客流集散地等,并且能直接影响整体规划和“游离”站点的选择。(2)“游离”站点设定通常要考虑客流量、站间距和城市地貌等因素,且通常在“锚定”站点它是在“锚定”站点选定之后才开始。该类站点只要求符合整体规划设计即可,不在数量和站位等方面过多要求。
该文对地铁站选址的定义是在地铁站对线路规划的影响上订立的,故将线路站点定义为:对线路规划有影像的站点的总称,通常指“锚定”站点,选址的宗旨是协调、完善线路的规划。按线路规划受到的影响分类,站点选址可分为“锚定”站点选址与“游离”站点选址,其中“锚定”站点是线路规划的关键节点,“游离”站点的选址是以站位规划为基准,再考虑站点两端“锚定”站点位置,结合实际情况而进行设置。
从城市整体交通状况出发,依据城市地铁建设要求将“按需设置、经济合理、技术可实现性、协调发展”作为基本原则。
客流量大小和集散强度与城市人口的分布以及商业区的密集程度紧密关联,且后者对前者有一定引导作用。因此,地铁站设置时要考虑周边不同土地的远期规划和利用结构。
城市空间布局受地铁站间距影响。地铁站间距较大时,生产、商业等多功能项目更愿意到地铁周边发展,因此很容易形成区域式发展趋势和功能齐全的土地开发区。地铁建设时要考虑人口规模和客流量,人口和客流量太小的话,地铁修建的可行性就会大大降低。地地铁建设的目的是缓解客流压力,如果布局和承载能力设置不合理,反而会对居民出行产生影响。
地铁站是线路规划的节点,是属于线路规划的一部分,站点依附于地铁线存在,地铁站同时也优化了地铁线的功能。地铁站选址时要体现地铁线路的规划要求,并且要适应施工要求。
城市地铁站是乘客享受地铁服务的起点,如果选址恰当,能够对客流产生积极的导向和聚集的作用,使地铁线的交通功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因此,地铁站的选择也要充分考虑到客流量、客流分布走势、出行结构以及各人口密集区的客流集散强度。
(1)客流分布特征对地铁站选址的影响。地铁站的选择要为未来客流动变化留有余地,城市客流的分布与形成是一个相互制约最终平衡的过程,随着时间和外部条件的改变,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地铁客流不可能一成不变。因此,建设地铁站时,要统筹兼顾,既要考虑城市交通的未来分布,充分考虑客流的动态变化趋势。
(2)地铁站受客流的影响。从客流数量出发,以我国运营为参考对象,乘客到达地铁站的出行方式及其所占比例为:步行>地面公交>乘出租车>自行车出行>其他。站间距小的站点可以增加地铁对客流的吸引力,将更大部分其他客流转化为地铁客流,因此,站间距的大小与客流量多少有紧密的关系,此外地铁站的展位也会对客流量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1)投资。合理规划地铁站数量,将站点建设在最能体现经济效益最大化的位置上。这样既能有效控制地铁站点的成本,又能使得地铁实际使用价值最大化,同时最大程度地降低建设成本。
(2)效益收获。在设计地铁线路时,要充分考虑将来的经济效果。通常主营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是地铁站的两项主要收益,具体包括票务收入和广告、商业或办公租金等。因此,建设地铁时,要考虑到经济效益的前景。
城市选址要考虑到国内工程施工技术的可实现性,重点在线路的线型、坡度及车站的埋深等几个方面。要及时调整更改站点位置,只到能满足地铁建设的技术要求为止。
(1)线路的技术要求。地铁规划往往受制于城市道路和既有建筑,尽量不要出现小半径曲线,因为这种线路限制对车辆行驶速度,钢轨侧面磨损速度很快,养护困难。地铁车站站台应尽量设置在直线上,直线站台是一种合理的站台设计,它既利于行车安全,又能形成良好的通透视角。
(2)社会因素的影响。社会因素指工程技术之外的其他客观因素,对这些因素也影响工程实施的可行性以及施工进展。在地铁建设时,需要拆除地面建筑物。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因各建筑物的所有权或者因其特殊意义等不能一概拆除,此时地铁站就要重新选址。
除了上述主要对地铁站选址影响的因素外,还有其他的因素会影响地铁站的选址。(1)由于地铁站为全封闭式设计,能够对社会活动产生很强的分割效用,所以在确定具体选址时,要对周边的地理条件加以整合,利用好天然分割物。(2)选址要避开历史文物所在区域,对当地的历史人文地理加以保护。
总的来说,城市地铁站点选址的影响因素是综合性的,包括交通功能、地铁线路结构、建设技术可实现性以及经济效益等因素等多方面。选址前期,要重视对客流集散点的具体特点和站点周围土地性质以及远期规划的预测。此外,如果技术条件允许,要为远期建设预留足够的扩展空间。通过对地铁站选址的因素分析,为站点敷设及其效益最大化提供理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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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等职业教育的目标是为国家培养一线实用型人才。因此,中职学校开设的科目多为实践性较强的课程,尤其是酒店管理专业。这就需要中职教师选择恰当的教学手段,建立综合性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以适应中职教育教学的要求。本文将以行为导向法在酒店管理教学中的应用为例进行阐述。
关键词:餐饮管理教学法中职
所谓行为导向教学法,通常是围绕某一课题、问题或项目进行,以“学习任务”为载体,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和探索的过程,行为导向教学常用的几种方法,即:项目教学法、引导教学法、案例教学法、角色扮演教学法等。
(1)教师根据“核心能力”包含的知识、技能和行为意识的要求,通常以“核心能力”为单元,编写学生应学的教材内容(文字的、实物的、声像的)并提供相应的与实习、实验指导有关的参考资料和教学指导书。
(2)教学环节方面需要设置课堂教学、专题讨论、团队训练、模拟或实训等项目和课题。
(3)教学手段可设计技能训练、顶岗模拟、项目教学、引导教学、案例教学、情境教学等。
(4)设置考核指标及方法。对每一课题的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出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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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对信息素质的涵义、图书馆员信息素质教育的内容、必要性和途径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信息素质教育方法途径
信息素质是信息产业发展和社会信息化过程中出现的一个名词。一个人具备信息素质,就必须能认识到何时需要信息和具备查寻、评估和有效利用所需信息的能力,而且这种素质是终身学习的结果。信息素质可以理解为在信息化社会中个体所具有的各种信息品质,包括信息能力(信息知识和技能)、信息道德、信息意识、信息觉悟、信息观念、信息潜能、信息心理等。信息素质是个综合意义的概念,它不仅蕴涵着个体具备的,带有客观性、发掘和利用社会信息源的基本技能,还包括了个体最基本的更具有主观性的认识和判断信息的基本品质。
信息素质日益成为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和主导因素,它要求人类具有获取并征服它的能力和意识。作为专业从事信息资源管理的图书馆员,只有具备良好的信息素质,才能较好地开展工作,有效提供信息导航、信息组织、信息开发服务。
首先文献信息的载体形态从纸质逐渐向电子介质过渡,许多有价值的信息不一定以正式出版的形式出现,而是以各种各样的形式存在于人们的日常交流中。图书馆员要进行文献信息的收集,就要深入到不同形态的信息中去判断其价值,决定其取舍。其次,用户的信息消费更趋智能化、个性化、多样化,图书馆员在进行信息服务过程中,要更多关注用户的需求特点,根据不同用户的不同心理、习惯、能力采取不同的服务方式。图书馆作为信息的集聚地,不仅是文献的汇集、信息的集散而且是信息的加工、创新思维的孕育。这就要求图书馆员加强信息素质教育,熟练掌握在复杂的信息中获取有用资料,为不同用户的信息消费者提有效服务的能力。
现代图书管理人员必须掌握对信息的获取、理解、转化并生成新信息的方法。只有掌握了正确的获取信息、创造信息的方法,才能提高获取与创造知识的能力,才能使学习不再受时空的限制,自由地进行知识的整序、分析、研究和利用。通过信息素质教育获得敏锐的信息意识和较强的信息能力,掌握获取知识的方法和途径,进行终身的学习和自我完善。
信息意识是指人们对信息的思想观点和人的信息嗅觉程度,是人们对社会产生的各种理论、观点、实物、现象从信息角度的理解、感受和评价能力。信息意识表现为个体对信息的敏锐度,捕捉、分析、判断和吸收信息的自觉程度。信息意识强的人可以自觉产生信息需求,可以在众多的信息中捕捉到有用信息。图书馆员是信息的传播者和教育者,他首先要有敏锐的信息意识,才会有自觉利用信息的内在动力,对发现和传递信息才有一种积极的应对态度,是为用户提供信息服务
信息道德是指个体在整个信息活动中具有的道德。在信息活动中要坚持公正、公平原则;尊重他人知识产权;正确处理信息创造、信息传播和信息使用三者之间的关系;恰当使用和合理发展信息技术,不非法摄取他人的秘密,不制造和传播伪劣信息等。对图书馆员进行信息道德教育,要学习、了解信息社会应遵循的法律法规,自觉抵制违法信息行为,随时以道德准则来规范自身的信息行为与行动,预防在信息收集、加工、传播过程中发生信息泄密、信息犯罪等问题。
信息能力是信息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图书馆员要学会对信息进行分析判断、去伪存真,去粗取精;要建立和掌握信息源,掌握信息检索的技术、方法、途径;能指导用户使用各种信息源和信息技术找到必要的信息;了解信息分析研究及成果评价的程序、方法,使之成为具有科学价值的新信息并传递、交流。
对从事技术管理与应用者,开办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应用与网络维护等培训班,使他们真正能肩负起图书馆的技术管理重任;对中级业务骨干,要对他们开展一些启发式培训,为他们创造参加各类学术研讨会的机会,不断优化其知识结构,提高信息利用能力。
开展文献检索专题系列讲座,使图书馆员掌握信息检索的基本方法、步骤;学习现代信息检索技术的新发展、新动向,使图书馆员既能通过传统工具书为用户提供信息,也可通过信息网络和计算机系统获取信息。
图书馆员要充分利用每一次信息服务的工作实践,把理论知识运用到其中,提高对信息服务的理解度和操作能力。培养获取信息的敏锐性和洞察力,强化信息收集、加工、传递能力。培养信息意识、改善信息道德、提高信息能力、完善信息素质。
一是加快高校图书情报专业教育的改革和创新,转变教育观念,积极培养创新复合型人才,为图书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打好基础。二是图书馆要加强与高校的合作,有针对性地培训图书馆工作人员,使之全面系统的掌握现代信息处理技术,提高信息意识和能力。
总之,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对图书管理的工作技能和工作效率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图书管理员必须不断地优化知识结构,并从以上几个方面培养适应网络信息时代要求的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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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员工的职业生涯管理是一种动态的长期管理过程,每位员工在职业生涯发展的不同阶段,其发展环境和目标都不尽相同,每一阶段都有各自的特点和发展重点。一般来说,企业员工的职业生涯可以分为早期、中期和后期三个阶段。而职业生涯早期阶段是指一个人由学校进入企业并逐步适应企业的过程,一般为职业生涯的前五年。由于职业生涯早期对于员工来说有着奠定职业发展基础,确定职业生涯目标的作用,因此,对于员工职业生涯早期阶段所面临的问题和管理任务进行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在员工进入公司的初期,由于新员工对企业的情况并不十分了解,如果员工不能很好地适应企业的特点和要求,就可能引起某些矛盾和问题。在这一时期,员工如果能很好地分析和把握自身情况,充分研究企业的需要和自己的能力,选择好合适的工作单位和部门,就可以为自身职业生涯的顺利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1.选择自己适合的职业。由于每个人在不同时期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有所不同,职业追求也随之发生一定的变化。职业的选择和很多因素都密切相关,价值观、性格倾向、职业人格、技术能力等都从不同的角度影响人们对于职业的选择。价值观和性格倾向决定职业行为的方向,而职业人格和技术能力是一个人对工作能否保持长久兴趣的重要保证。个人在确定职业方向时,应综合考虑个人理想、自身条件和企业的实际情况,认真地分析自己所处的位置,作出合理的职业选择。
2.明确职业生涯的目标。职业生涯目标的确立是员工职业生涯良好发展的重要基础。在确立职业生涯目标时,应综合考虑两方面的因素,即自我因素和外部因素。自我因素是指个人的教育背景、技术能力、兴趣爱好、价值取向等,而外部因素主要包括社会环境、区域经济发展、行业和企业现状以及发展前景等。进行职业生涯目标的规划还应注意一定的时期性和变化性。随着社会经济和科技的发展不断加快,新入职的员工应根据自身条件和企业的要求,把总的职业目标逐步分解为若干个不同时期的分目标,并根据外部环境和自身能力的变化进行及时地调整。3.尽快适应并融入企业。员工进入一个新的企业之后,如何尽快地适应并融入企业就显得十分重要。在这一时期,员工不仅需要判断自己的能力和价值观是否和最初的职业目标相吻合,更应学会与自己的领导及同事和谐相处,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只有尽快地学会在企业中如何高效率的工作,如何充当好个人在企业中的角色,接受企业文化并逐步融入组织,才能为自己谋得更大的发展空间。
新员工进入企业之初,由于员工和企业之间并没有深入了解,领导交给员工的任务往往会相对简单和单调,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应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务实的工作作风,才能逐步赢得领导和同事的信任,顺利度过和组织的“磨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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